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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风雨 最远的需要 低速电动车行业分析

来源:电动车商情网作者:刘鲁齐
浏览:2014-5-19 10:17:27
[标签]:低速电动车,电动车行业分析
[提要] 今年的3•15晚会,出乎预料地曝光了“低速电动四轮车”行业的浮生乱象,媒体随即也齐刷刷地将矛头指向了低速电动四轮车。“315效应”产生的影响力迅速在电动四轮车行业内产生作用。

  低速电动四轮车上路问题解决方案也可以参考当年的农用车上路解决方案,如果只是允许低速电动四轮车在乡村和郊区行驶,不上城镇公路上走就没有问题。如果日后随着低速电动四轮车的不断发展进步,部分低速电动四轮车具备了在城市道路甚至高速路等道路上的行驶标准。那可以按照标准放宽对其的限制。
  对于低速电动四轮车所存在的问题,总是回避就永远得不到解决。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应该积极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法,除安全标准外,其他各项指标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对低速电动车实施专项管理。同时政府应当鼓励社会资源进入电动四轮车领域;调整政策扶持重心,扶持力度向零部件和电池材料企业倾斜。

二是,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一些自燃问题和轻微碰撞引起的人身安全问题是产品本身危险性的直观显示。在中国低速电动四轮车行业,的确存在大量粗制滥造的情况。一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技术通用标准可供参考,二是因为行业发展突飞猛进,市场需求旺盛的黄金期短暂,一些企业抱着大赚一笔就走的心态。
  很多行业人士认为,如果有一个统一的通用技术标准可供指导,有一个统一的专项交通法规可供参考,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车辆不允许生产不允许上路,那么这些厂家在利益的驱使下肯定会千方百计提高产品质量,从而达到出厂和上路标准。而且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市场洗牌的加剧,那些不思进取低端擦边企业必定会被淘汰掉。
  电动自行车发展过程中的深刻教训已经说明:在低速电动车产业已呈燎原之势的情况下,政府如果不及早着手行业标准的制订出台,等问题成堆再出面收拾,那将会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和不必要麻烦。山东个别城市的试点经验表明,有问题不可怕,只要把握好标准,严格执行,管理到位,问题就能降低到可控可管的范围内。而且很多时候,政府的正确引导往往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山东省内崛起的几个质量过关、性能出色、科技领先的电动四轮车大企业就是最好的案例。

3•15之后的低速电动四轮车行业百态

  1,央视3•15晚会曝光低速电动四轮车后,工商、交管等多部门当即表示将采取措施禁止继续销售或违法上路行驶。但事隔一周,全国多地不仅违法代步车销售照常,就连上路也没有相关部门执法干预。尤其是在农村和郊区,电动四轮车有增无减,满目皆是。
  2,有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拨打12315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提问,而是询问购买的代步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可以向我们投诉,如果是上牌等手续问题您还得咨询其他部门。”记者多次追问违法代步车是否禁止销售,甚至表示要举报,但是却被几句话搪塞过去。
  3,有记者拨打了北京车管综合服务中心电话12122,对于老年代步车如何上牌、能否上路的问题,工作人员答复:“没有什么规定,只能告诉你不能上牌。”对方表示,只要是上路的机动车就得上车牌,但是由于车管部门的目录里没有这种车型,所以无法为老年代步车上牌。记者随后追问无牌上路交警是否应阻拦、处罚,工作人员也同样选择避而不答。
  4,登录淘宝,发现还是可以找到近万件相关商品。“2014宝马新款”、“无限公里数”、“油电混合”、迷你型、超大型……网店的宣传五花八门,价格从六七千到3万多元不等,还纷纷打出“包邮”、“厂家直销”旗号。由于被曝光的车辆生产厂家在山东,“实在山东人”居然被商家拿来作卖点。
  5,北京市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里,记者询问是否有“电动四轮车”时,销售人员热情地上前推销。这位销售人员说,四轮电动车速度较快,能到40至60公里每小时,但售价要比三轮电动车贵1万元左右。销售人员表示,被曝光后,代步车的销量不降反升,至于原因,他们认为是“央视给做了广告宣传”。
  6,自2014年4月10日起,秀洲区三(四)轮电动车回购工作启动,此次回购工作将持续一个月,目前已经接近尾声,截至记者发稿,秀洲区共有127辆电动车符合要求,给予登记回购。
  7,央视3•15曝光后,全国先后已有数十个城市表态甚至实施禁止低速电动四轮车上路。这些城市的低速电动四轮车销售陷入谷底。
  8,央视3•15曝光涉事违规车企被查封。
  9,5月5日在北京举办电动汽车百人会议,协商解决电动汽车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并探讨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
  以上条目的事实证明,央视3•15晚会对低速电动汽车的曝光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低速电动四轮车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但是这些影响并非毁灭性的。相关部门的监管依旧宽松,市场需求越发旺盛,通用标准迟迟难以出台,禁行还是限行或者放行迟迟不得定论。低速电动汽车依旧在一些市场监管宽松的区域卖的风生水起,甚至有部分市场在3•15的变相广告中出现了逆势上扬的销售表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中,这个产业已经有高达150亿元的资本投入,短短5年的发展,国内已上路的低速电动车累计数量超过100万辆。2013年仅山东省就累计销售了35万辆,预计2014的累计销量能够达到50万辆。2014年初的济南自行车电动车展会几乎已经变成了电动四轮车唱独角戏的舞台。如此旺盛的市场需求,不是一个3•15就能熄灭了的。
  不过,实话实说,低速电动四轮车产业的发展是不值得以破坏原有交通秩序和发生源源不断的安全事故为代价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不管在感性上和理性上都是值得接纳和包容的。但是包容不是纵容。电动四轮车行业客观存在的那些问题仍旧急需解决。如果只是喊着“存在即合理”的口号继续我行我素,那么损害的就不仅仅是自身的信誉和长远利益,更会损害社会对这个行业的信心。现在来看,不管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是电动四轮车生产商、经销商,甚至是相关媒体,都要对电动四轮车行业保持乐观,并在这场电动四轮车行业的改良运动中有所作为。这个新兴产业有着一个十分美好的未来,只不过如今依旧在黑暗中摸索前进。低速电动四轮车的前途虽然荆棘密布,但只要不丧失信心,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适合这个特殊行业的光明大道。

本刊结语:
  在201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低速电动四轮车的时候,主持人说了这样一段台词:“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他们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义”字,在今天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很多的新体验都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甚至包括了一些新的诱惑。但是在我看来,不管时光如何流转,不管会有多少创新扑面而来,这个“义”字始终都会是我们衡量商业道德的一把标尺。如果有一些企业见利忘义,哪怕你赚了再多的钱,恐怕也是一架只会赚钱的机器。”
  这段话,说的很对。但笔者认为用来形容电动四轮车行业的某些企业并不确切。电动四轮车企业不是“黑心棉”生产商,不是“地沟油”提炼者,更不是把“三聚氰胺”添入牛奶的某某企业。把“见利忘义”的帽子扣在他们头上并不合适。电动四轮车就像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一样,都是市场需求的产物。甚至可以说,电动四轮车是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延伸产物。都是针对大众需求的低端产品。只不过低速电动四轮车因为其自身属性特点,超越了电动车的范畴,并对机动车的原有交通秩序产生了威胁。但是这种威胁,如果有相应的符合常理和消费者诉求的管理办法来监管,是完全可以减少和避免的。
  另外,因为针对的目标客户和市场定位等原因,低速电动汽车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做到燃油汽车的安全和质量标准。但还是要呼吁政府尽快出台相应的通用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有了切实可依的准则,低速电动四轮车企业就有了生产的指标和努力方向。到时,“农村包围城市”的至下而上的电动汽车产业革命并不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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