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分析师余兵表示,政策力图打破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间的“鸡-蛋”的恶性循环,将刺激加快全国充电设施建设的节奏,为新能源汽车的持续放量营造良好的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首次出现了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不同车型按照“系数折算”的推广考核方法。如纯电动客车、钛酸锂等纯电动快充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折算比例分别为12:1、20:1、5:1。这意味着在私人消费新能源汽车方面进展不力的城市,通过大肆政府采购新能源公交车这种“变通”方式,也可达到完成主管部门考核指标的目的。
不过,王秉刚指出,目前公交车是我国新能源汽车最活跃的创新领域,此番新政策出台可以引导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公交车领域作为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的突破口。
新能源生产引入“鲶鱼”
面临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系统工程,仅仅对配套设施建设奖励显然不够。于是,仅在一天后的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称,新建独立法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须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具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
事实上,这一标准明确被视为对非汽车企业进入纯电动车行业的重要利好。
“对非汽车制造商放开电动车生产,是在于对电动车进行引导和规范,也是为了引进新生力量激活新能源汽车市场。”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认为,未来的电动车行业很大一部分将由非汽车企业构成,“包括汽车的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甚至外部行业的企业”。
有消息称,万向钱潮大股东万向集团旗下子公司正在申请电动汽车生产资质,而主营锂电池业务的亿纬锂能也表示,公司正在申请新能源汽车准入资质。
“鲶鱼”的加入,很可能刺激整车企业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力度。各大车企也已纷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速度:北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EV 200电动车在11月14日批量下线;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公司10月举行了腾势纯电动汽车上市会;在本届广州车展期间,宝马、大众等车企纷纷明确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
此外,意见稿同时明确,新建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使用自有品牌,只能生产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其他乘用车(包括增程式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这也是政策层面首次将电动车生产的门槛卡紧在纯电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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