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规实施,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迎上路新政策,事关出行!
[提要] 10月新规实施,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迎上路新政策,事关出行!
金九银十,三轮车市场一片向好,经销商也迎来销售小高潮。与此同时,随着部分地区过渡期截止日期临近以及多地加强违规三轮车管理,消费者置换目录新车的需求逐渐释放。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10月1日起,电动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迎来一批新规,不少地区对非标车辆上路也提出了新要求,对广大厂商及车主来说,一定要提前了解好当地的政策,做好准备,避免扣车罚款。
安徽临泉:10月1日起,未备案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不能上路
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安徽合肥、铜陵、六安、肥东、安庆等地相继放宽上路政策,非标三轮车、四轮车也列为登记备案范围内,设置过渡期,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10月1日起,安徽临泉有五个街道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未登记不能上路。各位车主尽快花点儿时间赶紧去登记上牌,2023年10月1日起,没有备案登记的违规车辆,也将禁止上路。
山东滨州:10月1日开始,禁止生产和销售电动三、四轮车
近日,山东滨州发布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规定,从10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销售未纳入《机动车公告目录》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对违规生产销售的将会进行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通知中还明确,10月1日之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可以上路行驶,过渡期结束以后不得上路违规上路行驶或者停放,公安机关或者城管将进行依法查处。
北京:出台电动三轮车回收激励措施
北京市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过渡期将于12月31日结束,并从明年开始全面禁止上路。为了推动违规车主主动退出市场,海淀区出台了回收激励措施。
从8月15日至9月31日,个人违规三轮车的回收价为每辆1000元,四轮车为1500元;从10月1日至10月31日,三轮车的回收价格降至每辆800元,四轮车则为每辆1200元,车主可以尽早的置换。
河南镇平县:10月1日起,禁止未挂牌等车辆在城区行驶
为了方便广大非标电动车车主,河南省镇平县从7月26日至9月5日采取集中备案登记,免费上牌的行动,车辆上牌照以后才可以上路行驶,从10月1日起将正式对未上牌的车辆进行处罚。
甘肃康乐:10月1日开始,未备案电动车禁止上路
甘肃临夏康乐县在发布的电动车规范管理通告中明确,从10月1日起,未登记和备案电动车禁止行驶。同时,对于没有牌照和驾驶证的电动三轮和四轮车,一旦发现上路将会受到依法查处的处理。
江苏淮安:10月1日起,实施电动车充电计费新方式
为了保障电动车充电的安全,多地新出的消防安全法中都表明:会对电动车违规充电进行处罚,最高可罚5000元。江苏淮安将从10月1日起实施电动车充电计费新方式,即按照“居民电价+服务费”的方式计费。这种计费方式规定,每千瓦时的服务费不得超过0.2元,每次的服务费不得超过0.1元。同时,计费方式和标准也必须进行公示。
湖南常德:10月1日开始,禁止3种违规充电
从10月1日起,湖南常德实行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
该新规的禁止3种电动车违规充电:1、禁止私拉电线充电;2、禁止在住宅、人员密集区充电;3、禁止在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充电。
目前,超标车作为管治重点,各地区都制定了相当严格的管理政策,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也将逐渐退出。
10月1日以后,多地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上路新要求,如果您在这些区域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对车辆进行登记备案。
随着各地三轮车规范化管理进程的加快,超标车、无牌三轮车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少,合法合规上路是大势所趋,同时也提醒全国经销商和消费者们,注意当地市场的监管力度和内容,经销商要严格规范经营、销售,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能上牌的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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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