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管!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配件出现在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
[提要]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发布《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
为进一步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发布《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突出监管重点。各单位要在贯彻执行《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监管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统筹考虑全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进一步研究制定本地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加强监管合力。各单位要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分类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执法打假、认证认可、缺陷产品召回等措施,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化。
强化协同联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进一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加强动态调整。各单位要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风险分析,组织专家对本地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101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电动自行车
102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103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
105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骑行安全类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由于其高效、便捷、环保、节能等方面的优势,成为目前最普及的个人出行交通工具。无论是电动自行车的需求量,还是市场拥有量,增加的势头很强,这为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因电动自行车质量方面引发的事故也呈上升趋势,可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所以电动自行车及其附属的电池和充电器等配件出现在国家要求重点监管的产品目录上不足为奇。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出台后,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家部门也给各地监管部门明确给出了建议:各监管部门应该严格推进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2021年初,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20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其中,抽查了10个省(区、市)158家企业生产的159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有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1%。
☆2020年长三角产品质量监督联动抽查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共抽查90批次,其中4批次涉嫌违法行为移送执法。另外86批次产品经检测,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0.93%。
2020年,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南宁市电动车摩托车配件市场的多家头盔销售商家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并暂扣了4343顶“三无”头盔。现场查获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头盔4343顶,涉案货值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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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近期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频发,再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5月10日四川成都电动车爆燃,导致电梯里5人被烧伤,其中包含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
☆5月17日,深圳一小区楼门口两台电动车猛烈燃烧,导致楼上多名租客被困;
☆5月17日清晨,朝阳区立水桥一居民楼有人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发生电器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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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经济利益驱动,部分不法车行主动迎合需求,采用废旧回收电芯、退役电池组拆卸电芯和残次品电芯等次品电芯进行拼装大容量电池组;电池组没有合格的保护板保护;充电器没有有效的过载过充熔断保护装置等,充电器不匹配等都是增加了安全隐患,再加上电动车老化引起的线路短路,以及充电习惯不良、车主使用不当、私装防盗器导致电负荷过大等,便导致了形形色色的电动车燃爆事件!因此,加强电动车及其充电器、电池等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我们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电动自行车厂家和经销商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切实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消费者不要购买低价且质量保证的电动车及其相关产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而相关监管部门应重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检力度,实现溯源跟踪,切实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理工作,避免流入市场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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