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电动车新规又添两个“不允许”!
[提要] 自5月1日起,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又新增两个“不允许”,到底是哪些规定呢?接着往下看!
自从新国标实施以来,针对生产企业、销售门店和消费使用者的各种严格规定,真的是令人“苦不堪言”,甚至很多人直言:事真多,步行得了!
然而,自5月1日起,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又新增两个“不允许”,到底是哪些规定呢?接着往下看!
第一个规定:无资质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
众所周知,新国标之后,生产企业都必须取得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生产资质才有生产电动车相关产品的资格,短短几年内,众多实力不济,无法通过工信部资质审核的杂牌企业作坊纷纷淘汰出局,但仍有一些“法外狂徒”暗地里生产无资质的电动自行车,并销售到老百姓手中,因此为了更严厉的打击无资质的生产企业生存,杜绝老百姓购买无资质的电动自行车,新规规定,将不允许无资质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当然这里的无资质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上述提到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无资质车辆,即没有生产合格证和3C认证;另一种是没有牌照,我们知道,没有生产资质的电动车,就说明是杂牌企业,甚至小作坊生产的,质量完全没有保障,行驶上路是很危险,而没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很难判定具体责任,因此,这项规定一是可以减少电动车生产上的粗制滥造,而是减少电动车使用上的交通乱象。
第二条规定:无防护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
无防护非常好理解,第一种就是戴头盔,去年4月份,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安全头盔,多地也通过地方立法形式规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需佩戴安全头盔后上路。时至今日,严查的“紧日子”已过,戴头盔的人又越来越少了,据相关专家调查数据显示,戴头盔与不戴头盔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率上相差70%,所以,骑电动车戴头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另一种是不带儿童安全座椅的,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乘载6岁以下儿童,如果违法规定,将面临相应数额的罚款,如今,新规规定,必要时乘载6岁以下儿童的,必须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才可以上路行驶。
为什么说,我国法律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使用各环节的规定会越来越严格呢?因为,再不严格管理的话,会有很多不必要的事故纠纷发生,生产方面的无责任、销售上的市场混乱、交通上的骑行乱象等将使得整个行业无法健康发展,因此,电动自行车的资质、质量和使用安全是必须严格管理的,才能保证行业得到可持续性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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