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青海省电动自行车开始上牌!
[提要] 据悉,青海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
据悉,青海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对符合新国标、获得3C认证的合规电动自行车给予核发正式号牌。对在用未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过渡电动自行车号牌。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对合标车与超标车将区别对待。
青海省出台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为推进新标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青海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青海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暂行流程》,明确了登记车辆的范围、违规车辆信息上报、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限等内容。
根据《青海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交验车辆。
对已购买在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的过渡期。期间,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持身份证明和购车相关凭证,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登记凭证,领取凭证前应当交验车辆,从2020年01月01日起,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持登记凭证直接领取临时信息牌。在过渡期内未按规定悬挂临时信息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依规处罚。
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控余量”原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优先办理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支持带牌销售、带保险销售等便民措施,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引导置换报废,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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