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幕拉开,全国电动车经销商要过一个政策“寒冬”!
[提要] 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全国掀起整治浪潮。
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全国掀起整治浪潮。虽然国家的出发点是好,但地方在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矫枉过正的现象。就像去年的环保督查,各地方在执法尺度上出现严重偏差,不少企业遭遇“一刀切”式停产、停工,给正常的生产造成重大困扰。
在温州、常熟等城市爆出突袭检查经销商门店,封条扣车等情况后,这场全国范围的最严整治风暴不断升级。
5月20日,广东省九部委联合执行,“正源清违”
内容包括:
“正源清违”专项治理行动将着力提高电动车产品质量;在电动车流通方面,行动将严格监管电动车销售维修;在电动车停放方面,将全面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5月29日,菏泽《2018年菏泽市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对超标电动车制定退出机制。
内容包括:
对全市非法生产超标电动车及配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禁止生产超标电动车及配件。
对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全部清除,严格电动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监管,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及配件。
规定过渡期,过渡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划定限行区域,规定时段内禁止超标电动车通行,根据整治效果,逐步扩大限行区域。
5月30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启动对北京市“道交法”实施办法的修改。
修改增加条款:
北京市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
这意味着,今后违规生产的轻骑摩托等将禁止销售,退出北京市场。
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没收其非法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吊销营业执照及罚款。
5月29日,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整治通知。
通知内容:
甘肃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
5月29日,天津爆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整治政策。
通知内容:
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
基本可以断言,全国范围内的电动车综合治理是在为新国标正式实施铺路。首当其冲的是杂牌电动车,结合前几天的召回事件,低于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电动车及其配套企业将失去生存空间。其次,终端销售市场将迎来洗牌,尤其是改装电动车的门店将遭遇定点清除,希望经销商近期不要提供改装服务,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劣质零部件,守法经营。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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