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依然是非机动车!南宁又为新国标开了一个好头!
[提要] 电动车在属性的界定上一直存在着争议。新国标的出台,也同时意味着非机动车标准的出台
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电动车在属性的界定上一直存在着争议。新国标的出台,也同时意味着非机动车标准的出台,那些在项目参数上超出标准之外的电动车该如何界定呢?归类为机动车还是沿用别的分类?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却是关系着超标电动车在很多城市能否上路的难题。
“新国标”给电动车行业留下了11个月的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各地方管理政策的改变,将会奠定当地政府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基调。小编欣喜地发现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表态将平稳过渡。
近日,南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设想是维持非机动车管理不变,力求平稳过渡。毕竟牵扯面太广,要切实考虑到车主们的利益,不会“一刀切”。
商情平台认为,电动车新国标虽然是全文强制的电动车标准,但其限制面主要在企业并不在市场。新国标原文鼓励企业按照标准生产电动车、鼓励消费者购买国标车,但并没有禁止超标电动车的字眼出现。未来电动车将向国标车与电摩两个方向过渡,但整体来看,电动车的市场格局在近几年不会改变,依然将会是以超标车为主体,以国标车为辅助的局面。
因此,地方在管理电动车出行的时候最恰当的做法就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出行的实际状况制定政策,一刀切式的执法只会激起民怨,深圳多年来禁电导致的后果却是电动车保有量不降反增就是一个例证。
很多商情读者关心新国标对销售的影响,小编同事在走访企业与市场后普遍反馈新国标对终端销售的影响并不明显。哪怕在电动车管理比较严格的城市,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老板也大都表示,店里热卖的几款车型都不符合新国标要求,而一些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并不理想,今后也视行情再决定是否要进货。
此外,商情咨询“国标委”的相关人士,他也认为经销商不必担忧,国家技术标准是针对生产行为作出的强制性执行标准,而不是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制定的标准。新国标的出台只是要求生产厂家在新国标生效后按此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并未要求消费者只能驾驶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相信有关部门会慎重考虑。
可以说新国标并不会对经销商“卖车”产生什么影响,但对于经销商来说,仍然将面临新国标时代“国标车”品牌的选择问题。6月10日常州展作为新国标正式落地后的专业展会,必将成为参展企业发布国标新品,经销商调整品牌的最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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