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到我了!电动车停在路边竟然惹上16万的官司!
[提要] 周某将电动车停在公交站旁边的非机动车道上,马路中间发生了一场车祸,车祸中弹起的人撞到周某电动车上死了。
周某将电动车停在公交站旁边的非机动车道上,马路中间发生了一场车祸,车祸中弹起的人撞到周某电动车上死了。令周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被死者家属告上了法庭,要求承担主要法律责任,索赔16万元。
周某在法庭上申辩:“想不通,如果当时不是电瓶车停在那里,而是我站在那里,被他砸中,他死了,我也有责任?”
法院做出调解:由周某支付死者家属交通事故经济损失赔偿款2万元。
周某并非事故制造者,而是被动者。
在小编看来,虽然周某违法停放电动车的事实不能否认,但是,仅凭这一点认定周某要承担责任,不足以说服人。事实上,周某只是违反交通法,即违规停放电动车,执法部门可依法作出处罚,但周某是否该为祝某被撞死负责,则另当别论。客观而言,即使周某不违规,电动车不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祝某发生“二次事故”也是不可避免的。相关部门对电动车车主做出的处罚未免有些太过苛刻!
将电动车停放在规定区域。
纵观案情,交警认定周某有责任,是因为周某违法把电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同时,祝某又恰恰与周某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电瓶车发生了碰撞;所以,交警认为周某也有责任。
小编在此也要通过这个案件想广大电动车主和销售门店的电动车经销商提个醒:电动车一定要停放在指定地点。你随意摆放电动车,不仅给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带来不便,稍不留神,还有可能惹上“麻烦”。
如果周某的电动车按照规定停放,死者家属和相关部门还会挑周某的毛病,让周某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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