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企业注意!一旦环保违规被关停,就要停产3个月!
[提要] 在本次公开的征求意见稿里,环保部着重强调了对环保违规企业“三个月停产整治的期限要求”以及“对地方环保部门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最近,环保部环保部就《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网、环保部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作为《环境保护法》的配套规定,《办法》至今已经实施两年多,但依旧无法有效遏制企业“停产整治走过场,今天停产明天复产”的行为,地方环保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限产、停产措施的违法反弹率远高于其他处罚措施!
环保部表示,征求意见稿吸纳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成果,增加无证排污、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等情形。
“规定了停产整治的期限要求,其中对无证排污、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污、因超标排放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和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多次超标的情形规定停产整治的期限为三个月。”
与此呼应,《办法》在第17条中增加排污者“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期限结束后”才能进行整改完成备案并解除相关措施的规定,在第四条中增加对限产、停产期限的信息公开要求,从而完善整治期限的制度设计。
在刚结束不久的十九大里,环保被明确列入了未来工作的重点,环保部也明确发布了未来长期、常规性环保督查整顿的规划。这对于在很大程度上依旧处于粗放式生产的电动车企业来说不是好消息!
电动车传统的几大生产基地今年都在环保督查整顿范围之内,大量不达标企业被关停,也的确有不少企业跟环保部打起了游击,遇查关门,风头过了就复产。
如今环保部新《办法》的出台,势必将对游击型企业形成有力打击,环保违规的代价更重,我们一直在谈的“产业整体转型升级”或许要被环保督查倒逼不得不加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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