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不能坐在小车里讲立法限制电动车
[提要] 人大代表:不能坐在小车里讲立法限制电动车
昨日上午的广州市人代会黄埔代表团分组讨论期间,两位代表就立法规制电动单车问题进行了一番激烈交锋。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陈创生透露,关于五类车、电动车乱象问题,有关部门下一步可能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规制。“一个城市没有管理是不行的。”
人大代表、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温良从企业日常的遭遇出发,对一味强调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观点表达了反对意见,“这个立法很多人会不服。我是农民出身,很能体谅靠电动车谋生的这些人。人大代表要为人民,不能光听一两个部门的意见就立法。”
陈创生回应,“关于电动单车的立法,对有特殊需要的行业还是会有允许,留了口子的”。他同时反驳,温良的反对观点比较激烈,可能是因为与企业自身的利益相关(桶装水送水大量依靠电动车)。
“我的企业可以倒闭。”温良略显激动。他表示,自己是在为普罗大众说话,电动车是一个民生问题,很多家庭接送小孩上下学也都靠它。“立法不能一边倒,只为了管理起来方便就去禁止、没收,太不公平了。”他强调,不能因为出了一两单事故就把电动车打掉,可以出规章制度去管理,但要与时俱进,要包容。“我们人大代表要多去坐坐公交地铁,多去走一走路,就知道我们的民心在哪儿。不能每天坐在自己的小车里面,高高在上立法,这样是不行的。”温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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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电动车上路是懒政表现。
从技术上说,电动车更加环保,也是更好的利用了能源,没有禁止先进技术,保护落后技术的说法。至于违反交通规则,妨碍交通管理,这些事情是交通部门需要去管理的事情,而不是一禁了事。而且汽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比电动车造成的事故多得多。而所禁的车恰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离不开的车,试想用这些车的都是做小买卖的、代步的、拉些小东西的。对于当前的治理,本人认为,要明确电动车的机动车身份,对驾驶人要求具有摩托车驾照。对所有的上路电动车加以登记,同时开展驾驶的安全教育,并将其纳入交通执法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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