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冲期”结束在即 无牌电动车要抓紧上牌
[提要] “缓冲期”结束在即 无牌电动车要抓紧上牌。
11月24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获悉,自9月1日《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市83个电动车上牌点共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车近47万辆。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三个月的上牌“缓冲期”到期日即将临近,还未上牌的车主可就近到办理点进行上牌。12月1日起,未上牌的电动车上路,将被处30元罚款,并责令补办登记手续。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告诉记者,从2016年12月1日起,未纳入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此外,12月1日起,对本条例实施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或者合格证遗失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予以登记。也就是说12月1日起,将不可以在社区开证明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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