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郑州,两个城市因为电动车站到了彼此对面!
[提要] 深圳:除统一车辆管理的邮政快递抢修等行业外禁止其他电动车上路;郑州:将电动车管理办法纳入郑州市人大2016年立法规划。
▲ 深圳街头曾经熙熙攘攘的电动车车流
最近电动车行业有两个事件成为热点,首先是27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公告:7月1日起,除统一车辆管理的邮政快递抢修等行业外禁止其他电动车上路,7月28号,,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将电动车管理办法纳入郑州市人大2016年立法规划。
深圳公安厅的公告并非禁电的升级版,2015年7月1日也曾发布类似公告,但在深圳上半年“禁电限摩”的大背景下,这一举动无疑又一次将深圳推上风口浪尖。对电动车的无情打压和一刀切式的管理办法是造成社会抵触情绪的主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深圳宣布禁行公告后,郑州市就用立法手段管理电动车出行,以疏解城市交通,虽然时间是巧合,但在天平的两端老百姓自有公断。
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书面)”,《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管理办法》已列入郑州市人大2016年立法规划。这意味着郑州市300多万辆电动车将纳入规范管理的快车道,郑州市政府对于电动车出台的法律法规将对整个大陆的电动车行业产生深刻影响,并极有可能成为一个范本,成为相关城市参考的对象。
这份议案显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电动车已成为很多人首选的代步工具,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已达300多万辆。然而,电动车在给人们出行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穿行机动车道等问题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攀升,私自改装、违法载客、失窃频繁、废旧电池污染环境等问题突出,已成为当今城市交通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难题,广大市民强烈呼吁加强规范管理。
根据这份议案,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市亟须制定电动车管理办法,适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将电动车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并抓好实施监督。
据介绍,该议案是由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和郑州市政府共同办理的议案。目前,郑州市政府办理的部分已经办结。截至目前,《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管理办法》已经郑州市法制办审核,向全市征集意见的工作也已结束,已列入郑州市人大2016年立法计划。
郑州用实际行动证明,电动车是可以规范管理的。深圳政府一刀切式的禁电无疑是错判了电动车行业发展的趋势,电动车产业在中国大陆爆发式发展有其特殊性,很难用国外的发展状况来比对。电动车产业迅速崛起的机遇期是二十一世纪头十年,当时全国上下“禁摩”风潮一浪高过一浪,电动车作为一种成本更低、更方便的交通出行方式出现在大众面前,迅速被民众接受。说“禁摩”让电动车产业迅速崛起毫不为过,纵观世界其他市场,很少有“禁摩”一说,也因此,电动车在那些国家与地区民众出行选择中的比率远远没有中国大陆这么高。在禁电之后,那些有出行选择的民众依然会选择替代品。比如2015年惠州禁电后当地自行车销量上涨40%,而平衡车、踏板车等电动出行工具也风靡起来。毕竟城市公共交通容量有限,民众刚性的出行需求是无法被“禁止”的。以此看来,禁电远远不是事件的最终结果,如果深圳等地方政府拿不出好的解决方案一味禁止,以后禁“自行车”、“踏板车”、“新能源汽车”的日子也将进入倒计时。
小编非常支持对电动车进行规范化管理,毕竟在城市交通日益拥堵的背景下,电动车迟早要走向规范交通领域的正规之上,这趟列车要么搭上要么错过,没有所谓的中间地带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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