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讲话打脸政府干预电动车行为
[提要]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讲到要给科研更大的自主权,政府有关部门确实有着不必要的干预太多,卡得太死。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讲到要给科研更大的自主权,政府有关部门确实有着不必要的干预太多,卡得太死。事实上,世界上一流的科技成果从来都不是靠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管理出来的!
当然,比起院士们高精尖的科研课题来说,电动车的科技含量着实太低,低到随便买点配件就敢产车的地步。但电动车发展这么多年来,产品创新能力的有限发展确实就是搞电动车的这帮人不行么?或许,我们更该面对的问题还没到创新的阶段,而是最基本的存活问题。
才诞生20年,电动车就要进坟场了么?(图为海口电动车“坟场”)
标准严重滞后造成多地严打电动车!说好的5年一次调整标准呢?
1998年7月,连北京街头还很少看到电动车的时候,国家就召集企业参与讨论电动车的国家标准,那时候参与讨论的企业一致赞成“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这两个标准,“这个标准就够了,因为当时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位就是替代自行车”。
1999年5月28日,国内第一部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这个“GB”开头的国标,被行业内认为是确立了电动车合法地位的标志性文件。
但没想到的是17年后的今天,这个当时奠定电动车合法地位的文件却成了悬在电动车产业头上的一把利剑,随时在提醒着有超过90%的电动车属于不合法产品,我们在用着一个已经过时到不能再过时的标准来衡量电动车的合法与否,这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实属讽刺。而事实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产品的标准应该每隔5年进行一次修订,以便于跟市场实际需求的接轨。也就是说,国家相关部门至少已经有3次懒政行为。
而懒政就造成了电动车合法性问题的积压发酵,最终演变成了全国多个地区严打电动车的尴尬现状,并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执法现象。
“电动车就该由懂行的人说了算!”
“电动车到底合不合法,该由懂行的电动车人说了算,不应该由那些坐在办公室的领导们说算。”
这是前段广深禁电时很多人所持的观点,对此小编持80%的认同态度。毕竟国家标准就应该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才具有法律效力。
做电动车,我们是专业的!
这几年电动车行业协会的领导和企业代表一直都在和国标制定部门进行磋商,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结果,核心问题就是标准制定部门对由行业人士提供的标准草案的否认,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技术方面的严卡死守与实际需求差距太大。对电动车人而言,大家期待电动车新国标能够尽快出台,但更期待一个符合电动车产品发展现状、符合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同时给电动车产品创新发展保有更多自由度的国标出台,而不是一纸严卡死守的公文。
个人认为最合理的方式是有关部门参考1999年首个电动车国标制定时的方式,广听行业和企业意见建议,商讨制定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标准尽快出台。
以前我们说三百六十行,现在已经数不清有多少行了。每个行业都需要合理化的国家标准,标准制定部门如果忙不过来,或者搞不懂电动车,就请把电动车新标准这件小事,放心交给更懂行的电动车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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