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经销商因超标车被立案调查的内幕
[提要] 近日,南方日报一篇题目为《一商户涉嫌销售超标电动车被立案调查》的文章,因涉及电动车整治内容近来成为行业自媒体讨论的焦点。除去乏善可陈的关于非超标车的标准之外,其文章内有一句话成为媒体集中吐槽的重点。
近日,南方日报一篇题目为《一商户涉嫌销售超标电动车被立案调查》的文章,因涉及电动车整治内容近来成为行业自媒体讨论的焦点。除去乏善可陈的关于非超标车的标准之外,其文章内有一句话成为媒体集中吐槽的重点。正文中说:“一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涉嫌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门户内摆卖的1台涉嫌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查扣。”
由此,被很多媒体演绎为因为一辆超标车,店主被立案调查。电动车商情广东办事处记者,为此特地去当地经销商和执法部门处求证,结论是南方日报这篇报道并不全面,店主并非因一辆超标车而被处罚,而且立案调查也远不是字面上的意思。在当下广东“禁电”被热炒的当口,消费者情绪很容易被带动起来,尽管惠州禁电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本着新闻求实存真的初衷,小编还是讲这篇略不合时宜的纠正问贴出来。希望大家在讨论禁电的时候保持理智,关于“禁电”,虽然地方政府一次次刷新我们认知的下限,但归根到底管理还是要落到他们身上,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也掩盖不了现实。
那这件事情到底原委是什么呢?这事儿还要从去年惠州市推进超标电动车退市说起。4月起,惠州市进入超标车退市缓冲期,而市场上还有大量已经上牌的超标车,为此惠州市政府发起退市行动,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市区已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已上牌)且蓄电池处于有效工作状态的超标电动车主,可到补贴申领办理地点上交车辆,并现场申请退市现金补贴500元。同时发起“以旧换新”活动,可在政府制定经销户处用超标车换购合标电动自行车。
为了保证换购的顺利进行,惠州专门出台政策严禁经销商借机做“小动作”,特别明文规定禁止在价格上做文章。而该经销商则借机哄抬物价,说白了就是很多经销商在“以旧换新”时经常玩的那一手:先提价再换购。
因此,本次被调查的经销商除了当场查获的销售超标电动车外,更重要的是涉嫌扰乱市场秩序,在以旧换新活动中“抬高合标车价格”谋取不当利润,并涉嫌销售二次流通的超标车,对电动车市场合法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处理结果也并非是像南方日报写的那样“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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