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 列入产品目录方可上牌
[提要] 近日,贵阳市出台《贵阳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管理办法》。今后,在贵阳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其生产企业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被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方可在贵阳生产
近日,贵阳市出台《贵阳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管理办法》。今后,在贵阳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其生产企业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被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方可在贵阳生产、销售、注册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
据介绍,该《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为: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特种自行车。《目录》产品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自愿申报,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工信委、市生态文明委联合审核并最终确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更新。《目录》产品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商标、规格型号等内容。
此外,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生产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贵阳市质监局重新提出申请,目录编制部门重新审核;生产企业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其相应产品到期日即从《目录》中撤销。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www.kcdates.com/news/html/201604/20160402104227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