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言电动自行车乱象管理
[提要] 全国政协委员许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有电动自行车约两亿多辆,“超过百分之八十的车辆不符合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没有纳入机动车管理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许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有电动自行车约两亿多辆,并且按照每年增加两千多万辆的速度增长。“但经过我的调研,超过百分之八十的车辆不符合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没有纳入机动车管理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
在今年两会中,许进委员就把目光投向了较为混乱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现状中,他建议国家尽快修订完善并实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并加强加强市场监督。
“电动自行车是一部分公民的代步工具,是快递企业的交通工具。但在用的电动自行车当中,超过百分之八十的车辆不符合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没有纳入机动车管理的机动车。”许进委员表示。
而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远不止于此,记者从许进委员的提案中了解到,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相关政府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不到位。生产企业为了迎合使用者的口味,把电动自行车越做越大、越做越快。
超标电动自行车无论在外形还是性能方面都超过了自身的标准,成为没有纳入机动车管理的机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在没有通过国家监管部门认证、没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机动车。
“这种超标电动自行车并没有纳入机动车的销售监管范围。销售机构没有资质,任意改装车辆、提升车辆的速度,这也就导致了车辆的安全部件与速度不匹配,构成交通安全隐患。”许进委员表示。
许进委员还告诉记者,多年来,通过各方的努力,在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与此同时,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却居高不下且逐年增长。在全国大、中、小型城市当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占全部交通事故总量的百分之三十至六十。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驾驶员没有执照、经常肇事逃逸,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困难,成为交通管理的顽症。
“完善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规、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保护人民的出行安全,关系到家家户户的利益,责任重大,刻不容缓。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并实施相关法规。”许进委员表示。
面对电动自行车的乱象,许进委员一共提了8点建议:
1、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尽快修订完善并实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 -1999,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和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作为产品检测的否决项;
2、尽快修订完善并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 24155-2009,满足市场对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需求;
3、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实行目录管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纳入目录的产品;
4、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的资格认证,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清理不具备资质和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不允许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市场。依法制裁生产超标产品的企业;
5、加强市场监督。处罚那些没有销售机动车资质而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企业;
6、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或者从外观判断不具有良好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7、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登记制度,对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或者驾驶执照管理。
8、制定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淘汰措施。通过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服务,政府向电动自行车发放报废补贴等措施尽快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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