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南等地微型电动车如何名正言顺发展
[提要] 根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数据统计, 今年以来,山东省微型电动车月度产量均超过2万辆,1-10月累计生产25.80万辆,同比增长53.82%。据了解,最近两年山东省微型电动车产量均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根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数据统计, 今年以来,山东省微型电动车月度产量均超过2万辆,1-10月累计生产25.80万辆,同比增长53.82%。据了解,最近两年山东省微型电动车产量均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14年生产18.7万辆,较2013年的12.1万辆增长54.55%。这仅是山东一个省的产量,预计2020年将达到百万辆的产量,如果加上其他省、市、地方的产能,不可小觑。
微型电动汽车的发展需要名分
一直被冠以不合法、不正规、不安全等诟病的微型电动汽车如今还是有很多争议。如果国家不发话,这些争论都是没有意义的。在国家政策出来之前,企业能做的无非就是提升品质质量,对企业的发展做出长远的规划,以应对国家政策的变化。
正如付于武所说:“微型电动车经过这么多年发展,不光是整车产品,全产业链都已形成,满足了相当一部分欠发达地区、农村、乡镇市场的出行需要,其生命力是顽强的,是符合中国国情需要的。”
地方政府的支持,扶正微型电动汽车的地位
山东是全国电动车重要的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也是低速电动汽车的发祥地。其实,早在几年前,山东省就曾出台过一些管理准则,为低速电动车正名。2013年底前,山东淄博、聊城、济宁、潍坊昌乐、德州、德州陵县等6地市均发布了地方性小型电动汽车管理办法。2014年6月12日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了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就企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标准、行业保险方案,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政府正式出台阶梯管理政策和办法的过渡性方案。
河南省洛阳市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洛阳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12月3日,河南驻马店市出台了《驻马店市电动汽车管理试行办法》,允许低速电动车上牌上路,并有条件的对车型进行补贴。
2014年10月29日,为了改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市场的生产以及消费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新能源低速电动汽车行业标准,经过河南省工商联备案、河南省新源商会批复,河南省成立了“新能源低速电动汽车经销商(全球)联盟”。
2014年12月27日下午,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济源召开。会议上公布了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标准《低速电动车》、《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试行)》。低速电动车行业主要企业共同签署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行业自律公约》。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4月下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纲要(2009-2010)》(苏政发[2010]44号),明确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纲要》将微型纯电动车(即低速电动汽车)作为重点发展产品,并指出:依托现有基础,在南京、盐城、徐州等地加快培育主要面向家庭、出租车和特定场地、具有小批量生产能力的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
中央政府需要积极面对微型电动车市场,引导市场规范发展,但管理必须区别于传统车体系,不能要求低速电动车达到乘用车标准,但要把安全问题考虑进来。另一方面,微型电动车企业要避免低水平建设、重复建设,朝着生产更好的产品、更好性价比,满足市场需要方向去努力。即使微型电动车在将来实现转正,有了名分,仍然有一个准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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