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无论是电动车整车企业还是零部件企业都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不管你企业以前多么的优秀、产品做得多么的好,一旦出现衰落,只能撑18个月,这是企业生死的定律。企业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资金的枯竭。
但是,在我们电动车行业里由于多年来形成的一种经营业态,使得整车企业可以大量占用零部件企业的货款且不需要支付哪怕一分钱的利息。这表现在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之间双方签订的合同,往往出现整车企业无故不履行,使得合同没有约束力。许多整车企业把占用零部件企业的货款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
为什么电动车企业敢于藐视合同,视企业与企业签定得合同如同一张废纸不重视?
其深层次的原因有这么几种:
违约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实际上,企业与企业之间签订的经营合同应视为法律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必须要严格履行。但是在我们电动车行业这么多年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履约情况令人担忧。有人做过一个初步的统计,对电动车企业合同的履约率进行统计,结果令人吃惊,合同履约率竟然不到50%。为什么合同签约一方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敢于不遵守?说到底,就是违约一方根本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零部件企业不想撕破与整车企业关系
作为向整车企业提供配套的零部件企业,视整车企业为衣食父母,对于与整车企业签定的供货合同非常的珍惜,一旦整车企业违约拖延货款已经处于违约的状态,零部件企业往往只能一次次的催款。至于违约造成的零部件企业经济损失,只能让自己来承担,这种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怂恿了整车企业不断地拖延货款时间,由此造成两种结果:一方面传递给整车企业心理强势的暗示;另一方面整车企业利用自身采购强势地位有意或无意的进行违约,造成行业的一种潜规则。说到底,这是零部件企业的产品能被人随意替代、没有核心技术竞争造成的原因。
社会未形成对违约者鄙视氛围
对于合同不遵守的失信行为,整车企业一旦被零部件告上法庭,就会出现处于一种僵持状态,有的失信者可能是一逃了之,使得追回货款的变得渺茫。至于失信的后果究竟如何,社会还没有真正形成对于失信者的威慑和震慑,使得有些老赖和无赖分子依然过得十分的潇洒。如果合同违约者真正是故意采取有钱不还,整个行业让失信者没有丝毫的生存之地,那么违约的事件就会减少。
企业违约还未列入社会征信制度范围
我们知道,一些企业践踏合同,往往采取的是狡兔三窟的办法,也就是采取以企业违约的行为,逃避还款。一旦有人追究,,往往采取关闭欠账的公司来逃避还款,然后在新的注册的公司里重新经营。如果,我们的征信体系建立全覆盖,让所有有过违约行为的人与事(包括该人从事经营的公司)列入征信体系,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可以查询,那么违约失信的人也就不敢轻易违约了。现在我国对个人和公司欠银行的钱列入个人诚信记录,之外的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还没有做到这样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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