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了不少关于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违规载货、无视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民警在依法予以处罚的同时,告诫驾驶电动车的市民,一旦达到有关标准,电动车也就是机动车,民警一样可以依法按照机动车标准予以处罚。
无证驾驶三轮车载货超高被查处
7月24日上午9时许,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沿芝罘屯路巡逻时发现,前方不远处一辆绿色的电动三轮车载着一车货,正在由东往西行驶,民警注意到车厢内的货物类似许多铁架,垛得老高,车辆行驶起来,铁架左右摇摆,经过的车辆和行人纷纷避让,十分危险。民警立即超越该辆电动车,并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
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是一名50多岁的老汉,见到民警示意后,立即将电动车歪歪斜斜地停在了路边。“老师傅,你拉了这满满一车厢的东西,不危险吗?”民警指着车上的货物向老汉说道。随后,民警要求老汉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但是该老汉只是嗤嗤笑,无法出示证件。
据了解,老汉家住幸福,以收购废品为生,当日三站一家门头房搬家,淘汰下了一些废桌椅,老汉就把桌椅当中的铁架拆解了下来,满满当当地装了一车厢,用小细绳一拦就准备往家中运,没想到被巡逻的交警给拦下了。
驾三轮车载货超长还敢闯红灯
无独有偶,当日上午10许,在化工路与幸福南路路口的民警正在执勤,这时正值南北信号灯变成红灯,其他车辆都按照秩序老老实实地在线后等待,突然一辆电动三轮车从后面冲过了线,停在了其他车辆的前面。民警看到,该辆电动三轮车的车厢内装的货物非常长,远远地超过了其车身,十分碍事。民警看到他闯红灯,立即朝路中间走过去,驾驶员看到了民警朝他走来,慌里慌张地就开始倒车,打算把车倒到线后,停在后边的车辆生怕他车厢内超长的货物刮到爱车,纷纷鸣笛提醒。民警立即阻止他倒车的行为,要求他靠边停车。
该车好不容易停在了路边。“为什么闯红灯,你车上拉的货物不超长吗?”民警向该驾驶员问道。该驾驶员低着头,默不作声。
据了解,该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周某,为位于珠玑中路的装饰材料市场运送材料,车厢上装的都是长达6米的铝合金型材,周某认为,电动车既然没有号牌,也就不怕监控抓拍,因此对信号灯也就不怎么在乎了,没想到路口还有执勤的民警。
最后,老汉和周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货物超长、超高等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查扣其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车厢内的货物也都被转运到目的地,等待两人的将是相应的处罚。
电动三轮车违法按照机动车处罚
交警二大队民警表示,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其实分为两种: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往往较低,又有脚蹬子,因此被划到助力车的行列,而电动车及电动三轮车的时速,大多会超过20公里/小时,因此这部分电动车依照标准被划到机动车的范畴,如果这部分电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样要按照机动车的标准予以处罚,如造成其他交通事故的,也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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