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在为期半年集中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从2015年7月1日起,成都将依法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今年1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成都对标准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截至6月10日,成都全市电动自行车累计上牌255万辆。
记者了解到,7月以后,对于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www.kcdates.com/news/html/201506/20150613101042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