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兴义市电动车带牌销售试点收费标准,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5月28日,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了电动车带牌销售试点经销商承诺书签订会。
签订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等方式详细了解了电动车带牌销售情况,并对电动车带牌销售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核查。签订会强调:严禁销售试点经销商工作人员以代办摩托车号牌等为由多收取群众入户注册登记费用,把好收费关;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帮群众办理好牌证,特别是对偏远乡镇的群众,让群众切实体验到带牌销售的便捷;加强车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卖出的车辆一定要与发放的机动车合格证信息进行比对,杜绝张冠李戴的现象出现,减少因工作失误而给群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会后,兴义市电动车带牌销售试点经销商签订了承诺书,并一致承诺:在为消费者办理电动车(包含以前购买的电动车)牌证业务时,只收取按国家相关规定的20元工本费,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严格、认真对比信息,提高牌证办理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石晓聪介绍:电动车办理牌证按国家相关规定仅收取20元工本费,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现乱收费现象,欢迎广大市民到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59-322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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