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成都市交管局对驾驶无牌证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什么处罚?本网记者为你解答。
驾驶无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交警会怎么处罚?答: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
我们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后相关信息是否会在管理部门存档?是否可以查询?答: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均已在登记上牌时进入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专用登记系统,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如需要可凭身份证明向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申请档案查询。
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对被盗查找有什么好处?答:电动自行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后,治安、刑侦、交警等部门可通过号牌号码、行驶证、车架号、相片等数据资料开展侦查工作,将为追回被盗车辆提供极大帮助。
现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从《成都非机动车管条列》实施日起就不能上路行驶?有无时间和区域规定?答:已经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取得临时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2018年1月1日前上道路行驶。2018年1月1日起,禁止在我市道路上行驶。《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骑行自己组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答: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的非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三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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