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从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3月份中山市查扣了4522辆交通违法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但这些车辆的车主至今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该支队13日也发出通告,要求车主3个月内前来办理,否则将依法处理这些车辆。
据了解,从今年2月起,中山市就对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今年3月,市交警部门就在行动中查扣了4522辆违法的摩托车和电动车。由于这些车辆一直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因此交警部门发出通告,请这些车辆的车主或所有人,从即日起3个月内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办证厅办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核销手续。据悉,逾期不前来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中山市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市路安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对交警部门2014年3月份扣留的交通违法机动车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已达到处理期的摩托车、电动车共计4522辆,现将车辆资料予以公布。
请上述机动车辆的车主或所有人从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办证厅办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核销手续,逾期不前来办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车辆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车辆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这些违法摩托车大多是外地号牌,其中周边省份和城市的号牌占了绝大部分。
据介绍,这4522辆车的详细名单,可以通过“中山公安交警”微博和中山市公安局互联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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