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电动自行车质量监测结果称,多家企业生产的13款电动自行车,因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标,被禁止在京销售。
据了解,北京工商本次监测依据的标准,仍旧是10多年前的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暴露出的最大问题是最高车速与整车质量问题。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认为,此类问题主要原因是标准滞后,或对标准存在误读。此次北京市工商局检测依据的标准是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马中超表示,这是1999年的标准,按照五年标准一更新的惯例,此标准早就应该更新,已经不适合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要求。
马中超指出,根据目前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从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来看,行驶速度超标成了普遍现象,几乎九成电动车很难达标。马中超还强调,40公斤的重量指标为推荐标准,但很多地方将此标准强制执行,不达标产品就被踢出市场。
马中超认为,无论是重量还是速度标准都应该放宽,目前国内1.43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中,95.7%的电动自行车采用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质量较重,用该电池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基本上都超过40公斤,从安全角度来看,40公斤的要求并不必要,所以当时对重量的限制也只是推荐标准。
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正在力推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马中超透露,新标准修订工作接近尾声,已经送审,有望年内出台。
不过,马中超也承认,如果能够在重量上减轻,将更加节能环保,目前大力推动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将会很好地解决此问题,不过锂电池技术以及成本尚需完善,而国内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仍将是主流产品,标准更应结合实际。目前,江苏、上海等部分地区已经放宽电动车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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