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电动车存在了中北商城南门存车处,收费人员收了8毛钱的存车费。电动车收费不都是4毛吗?”7月29日,李女士反映电动车存放收费太高。
28日下午4时许,李女士到中北商城买衣服,把电动车存在了该商场南门存车处,6时30分许,她从商场出来推车,收费人员要收8毛钱。当她表示收费高时,收费人员却说:“白天电动车收费5毛钱,过了下午6时,就收8毛钱。”
随后,记者对市区一些非机动车存车处进行了采访。当天上午,记者将电动车存放在郭守敬路华业数码通讯门店前一存车处,收费人员收了5毛钱。当记者问“存车有没有发票或收据。”收费人员称“没有。”记者发现该存车处仅有“存车处”的提示牌,但没有收费标示牌,更没有投诉电话。记者在市区其它存车处见到的大多也是类似情况。
一些市民对存车收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市民郭强说,几毛钱说起来不算啥,收费人员也不容易,无论天冷天热、刮风下雨他们都风雨无阻,多给几毛也无所谓,就当做善事了。刘女士说,规定收多少就应该收多少,一两毛钱谁都不在乎,但她感觉这属于乱收费。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审批科负责人。他说,目前执行的非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是2001年市政府下达的。该标准有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的收费标准,但没有电动车的。根据他的理解,电动车的收费标准不应该超过摩托车。
下面是夏季各类车存放收费标准:
自行车:白天(8:00-19:00)收费2角,晚上(19:00-00:00)收费4角,昼夜(00:00-8:00)收费6角;
摩托车:白天(8:00-19:00)收费5角,晚上(19:00-00:00)收费1元,昼夜(00:00-8:00)收费1.5元。
排气量50以下助力车(8:00-19:00)收费4角,晚上(19:00-00:00)收费8角,昼夜(00:00-8:00)收费1.2元。
附加:车上如带货加收1角,没锁加倍。 ( 李平 王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