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新规!12月1日起实施!
[提要] 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新规!12月1日起实施!
进入四季度,对广大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车主来说,上路迎来更多严格的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各地针对电动车、三轮车规范管理相继出台了多项人性化政策。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12月份开始,多地超标车过渡期将陆续结束,低速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将迎来相关的禁止与管控,不少地区对电动车、三轮车上路也提出了新要求,对广大厂商及车主来说,一定要提前了解好当地的政策,做好准备,避免扣车罚款。
安徽阜阳、临泉等地停止对违规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
据悉,安徽阜阳市从2023年6月20日开始为违规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即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将于12月20日全面结束,逾期不予备案。
此外,安徽临泉县交管部门于2023年7月20日发布通知,开展违规超标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阶段是五个街道,从7月20日-10月1日,二阶段是其他乡镇,从8月20日-12月31日,从12月31日起停止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备案。
北京市:12月31日违规三四轮车过渡期结束
根据北京相关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过渡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的三四轮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了,也不能在公路公共场所等区域停放,合规车型可以继续上路,但是需要持有对应的驾驶证。
目前,北京市正在加快推进不合规电动三四轮车淘汰,计划年底前清理全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天津市:12月31日违规低速电动车过渡期结束
早在2022年天津市就已经公开征求意见,并发文通告,禁止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对于之前购买的违规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天津违规低速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严禁在道路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停放。
江西宜丰:严查违规三、四轮上路
12月1日起,江西宜丰将严厉查处违规载客或载货的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严禁上路行驶。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发现非法载人且负有主要以上责任,将依法对其进行无证处罚并处以行政拘留,并收缴报废车辆;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蚌埠:12月1日,全新管理办法实施,超标车将受益
12月1日起,安徽省蚌埠市将正式实施《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此项规定直接涉及到当地市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注册登记、上路、停放等内容。
管理规定明确,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设置过渡期,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此外还有车辆改装、道路违法行为,以及停放充电等标准。
江西赣州、贵州贵阳:超标车过渡期牌号失效
截至2023年12月底,江西赣州、贵州贵阳,多地超标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过渡期结束。
根据江西赣州官方通知,12月31日开始,超标电动两轮车的“白底蓝字”临牌失效,届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
按照《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是白底红字牌照,对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是白底蓝字牌照。根据《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3年12月31日后,“白底红字”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
目前两市没有延期的消息,大概率从明年开始大范围禁止、淘汰。两地车主及时检查自家电动车,防止以后被罚。
宁夏银川:拟对超标车设置3年过渡期
12月21日起,银川将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对全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
根据通告的内容可以了解到,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采取一刀切禁止管理,而是设置2023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为期3年的过渡期,这也意味着,银川的超标车的车主们,可以继续骑行3年。
广州: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12月15日起实施
12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将正式执行。该通告直接调整全市的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
通告明确了广州市电动车出行的禁行规定,清晰划分了电动车禁行、限行等路段和规范,相关部门从明年1月2日起会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截止到2023年底多地超标车过渡期将陆续结束,过渡期结束后非标车将不符合上路条件,消费者置换目录新车的需求将逐渐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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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