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又一波电动车“新规”来了!
[提要] 5月1日起,又一波电动车“新规”来了!
5月起,又一波新规要来了!
随着电动车、三轮车市场保有量的不断激增,各类交通乱象频发,各地管理部门陆续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以及车主的驾驶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骑行电动车上路再也不能随心所欲。
5月1日起,多地电动车政策又有新变化,一系列行业新规即将正式实施。黑龙江、吉林、福建寿宁、江西抚州、山东宁津等多地发布的电动车新规条例,违者将被处以罚款、扣车等严厉处罚。现在几乎每月都有新规发布,电动车管治这是动真格的了,骑电动车的车主要及时关注了解一下!
5月1日起,黑龙江将正式实施《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事关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
该《条例》明确规定,5月1日起以下三类车型需登记备案,上牌方可上路,且无论是上哪种号牌均“全部免费”办理。
当下,电动车按属性划分为电自、电摩、低速电动车(含三轮车、老年代步车)。5月1日起,只有符合新国标标准、有3C认证、合格证齐全的电动自行车方可办理牌照。
而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或整车质量、最高设计时速,没有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领取“白底红字”通行识别码,方可上道路行驶;未列入工信部目录的两三轮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则需及时领取“白底黑字”通行识别码,才能上路行驶。福建寿宁: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上牌结束,电动两轮摩托车上牌开启
江西抚州:5月1日起,违规三轮车、四轮车可以备案登记
抚州公安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指出从2023年5月1日至8月31日,将对通告发布之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5年8月31日,这也意味着,对于非标的三四轮车,车主还能继续再用2年。
2023年5月起,各地新一轮政策新规即将落地。从以上消息面来看,针对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各地的新规消息,主要集中在备案登记、停放、上牌、改装等多个层面,尤其是针对违规、非标类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车治理,加大车辆上路约束力,增加车辆道路行驶安全性。
由此也不难看出,国家从制度上规范企业生产、销售端严把源头关,使用端进一步明确车主骑行、停放要求及处罚标准,多方联动监管下,电动车管理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当然,对用户出行要求也将越来越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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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