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电动车集中整治暨“警保联动”启动
[提要] 11月15日,全市电动车集中整治暨“警保联动”启动,同步推出“三个一律”严管措施,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提高交通事故快撤快处水平。
11月15日,全市电动车集中整治暨“警保联动”启动,同步推出“三个一律”严管措施,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提高交通事故快撤快处水平。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玲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旭斌出席启动仪式。
“三个一律”严管称得上是针对电动车的“史上最严”措施。一是一律实行登记。在我市范围内使用的未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到我市辖区各公安派出所办理防盗备案登记。对于符合现行国标的在用二轮电动车,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交警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明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二是一律佩戴安全头盔。明年1月1日起,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教育、处罚工作。首次予以警告,并抄写相关交通法规或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再次查获的,一律予以罚款;第三次查获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按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予以罚款并行政拘留。三是一律不得违法载人。自即日起,对驾驶二轮、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首次一律予以罚款,再次查获或首次驾乘3人以上,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对于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坚决予以查扣。
“警保联动”启动后,公安、保险将密切合作,协同作战,深化电动车管理、服务的各项措施,开展“送头盔”温暖活动。保险公司将组织理赔力量,加大在重要路段的巡查力度,快速提供理赔服务。
来源 |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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