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赣州纳入小区建设
[提要]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赣州纳入小区建设
近年来,电动车充电失火事故频发,安全状况令人担忧。记者获悉,赣州市章贡区和大余县已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新楼盘规划。
据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宣教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地大多是零星建设充电桩,像赣州这样系统地在小区建设在全省还是首个。
民生: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行业的发展,我省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在逐年上升。去年11月26日凌晨3时许,位于赣州中心城区渡口路的廉租房小区1期1栋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6人受伤,20多辆电动车被烧毁,18户居民受灾。经过消防部门调查发现,起火原因是楼梯间电动车电器线路故障。
记者了解到,赣州市章贡区结合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工作。为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浪费,该区结合城乡配电网升级,将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章贡区消防大队已经投入10万元,选择了典型的老旧小区——常青小区和滨江西苑小区进行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建设电动车停车棚,安装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去年12月19日,两个小区的智能充电桩当天已经全部建设到位。
2月16日,记者来到赣州市章贡区常青小区,看到小区在4个不同的方向部位,安装了若干个充电桩。据介绍,试点小区将优化电动车集中停放点消防安全条件。电动车棚、车库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同时,电动车棚、车库内集中充电设施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联动:新楼盘建设引入充电桩并纳入政府民生工程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章贡区还将充电桩项目将纳入新建小区总体规划。今后凡新建住宅小区,都应将电动车充电装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建设规划,按照总户数不低于50%的比例规划建设电动车固定停车位和充电点。
章贡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陈此兴介绍,全区将建立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记者获悉,赣州市大余县此前已引入社会资金,率先在江临天下和尚水龙城等新建小区,规划建设了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
2月17日,记者在大余县江临天下小区看到,负责安装电动充电桩的邓文辉正在带人调试刚刚安装好的仅有刷卡功能的智能电动车充电插座。“我们这个带有变电箱、空气开关、弱电保护,可以实现超负荷单个智能断电,拥有多重保护。”邓文辉告诉记者记者,充电桩电费卡目前与带有门禁、梯控等功能的业主卡对接,方便业主使用,今后将与城市一卡通对接。
立法:将出台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避免电动车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赣州市相关部门正在推动立法。赣州市章贡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陈此兴透露,大队已经提请立法机关和当地政府,完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安全标准或者实施意见,尽快出台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政府规章规定或公告,确保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合法化、规范化,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依规受到查处。
目前,章贡区已形成了《章贡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消防部门向区政府递交了提请审议《章贡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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