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并宣布将于7月10日起施行。工信部明确,新建独立法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同时,规定对相关新建企业投资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新建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规模和融资能力。同时要求,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具有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研发能力,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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