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对枣庄市电动车企业进行了大检查。
据了解,执法人员对无证生产、生产许可证超期未换证的生产厂家以及违规、超范围生产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对经销商为迎合部分消费者对速度的需求,故意将限速装置拆除的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
据执法人员介绍,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Km,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制动性能应不大于4米,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超标电动车如果上路行驶将给行人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