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道路交通法中缺乏科学合理的定位 我国于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三章第五十八条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这说明已经将电动自行车列入了非机动车的管理范畴。然而,除电动自行车以外,占市场绝大部分份额的新一代轻型电动车如电动踏板车,却遭遇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无法定位的尴尬。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根据《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机动车》(GB918.1—89)和《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非机动车》(GB918.2—89)两项国家标准,将车辆划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类,并与之相对应在交通管理中将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这两项国家标准,是我国目前关于道路车辆分类的唯一技术依据,直接影响车辆上路行驶时交通管理的定位问题。
上述两项分类标准是在1989年制定的,距今已有17年之久,同时由于标准的修订工作严重滞后,已经严重超龄老化。2003年以后,电动踏板车等迅速兴起,但在这两项国家强制性分类标准中,却没有这一类新型交通工具的准确定义和分类。若按照“非机动车”的定义,电动踏板车等不能被确定为“非机动车”,难以纳入非机动车的管理范畴;但是由于其在功率上只是轻型摩托车的四分之一,加速性、最高时速、上坡能力等技术性能与摩托车或轻型摩托车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又难以将其定义为真正的“机动车”。这就造成电动踏板车等究竟是属于“机动车”还是属于“非机动车”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在法律法规的范畴上无法得到明确的解释,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
一方面,电动踏板车等不能合法地参与道路交通资源的分配,没有“路权”。除电动自行车以外,已经被城乡居民广泛使用的上百万辆电动踏板车等,基本上都属于“违法交通工具”。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对是否需要驾驶执照、究竟应在什么道路上行驶以及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标准等问题,也无法可依。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受职能转变进展缓慢,服务观念严重落后的影响,单纯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以整顿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保证交通畅通为借口,直接采取了禁止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所有轻型电动车上路的强制性措施(俗称“禁电令”),使产品的市场空间受到打压,企业生产经营的风险增大,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被严重地扭曲。
另一方面,“什么车”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也严重影响了有关国家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根据《国家标准化法》第十二条规定,“制定标准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等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技术委员会的建立、工作任务划分和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时规定,成立技术委员会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其中的核心条款有四项,①涉及的专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或需要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②技术领域或管理归口明确,③近期有较多的国家标准制定修订任务,④秘书处挂靠单位具 备开展业务的能力并愿意提供支持。在上述核心条款中,除了“技术领域或管理归口明确” 的要求外,电动踏板车等其他类型的轻型电动车完全符合其他三项条款的要求。但是“什么车”的问题解决不了,行业管理归口出现混乱,是归自行车还是归摩托车,难以明确,以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法成立,行业标准制定严重滞后于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促进轻型电动车产业健康成长是我国的战略选择
早在1992年,电动车技术的研制与开发就被列入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重点项目,“九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十五”时期,电动车项目又被列入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科研经费投入达10亿元人民币。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电动车被确定为重点研究领域优先发展主题。可见,在石油资源日趋短缺和环境污染日益增大的背景下,推动无污染、能源可多样化配置的电动交通工具的发展,一直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
轻型电动车尽管是“轻型”的电动交通工具,但是在推进我国交通工具电力化的发展上,可以说是已经先行了一步,促进其进一步健康发展,对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
近几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优质能源特别是石油的消费比重逐年上升。其中,交通运输领域石油消耗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营运运输用油,年均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超过75%的汽油被汽车消耗。随之而来的是汽车和摩托车的尾气污染,据国家环保总局监测,汽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我国一些大城市的头号污染源,占总污染源的50%以上。交通领域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及减少尾气的污染,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在这方面,轻型电动车的高效能源利用和尾气零排放优势凸现。
我国目前轻型电动车的市场保有量接近2000万辆,按单车每年行驶1万公里测算,与数量相同摩托车相比,每年总计可节约能源消费支出约200亿元。按目前市场价值计算,相当于350多万吨汽油,粗略估算,约占2005年交通运输汽油消耗总量的10%左右。若市场保有辆达到1亿辆,与目前摩托车的市场保有量大体相当,则节约交通用油的成果将更为可观。此外,如果1亿辆的轻型电动车利用夜间“谷电”时间充电,充电器平均功率200W,总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是北京十三陵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的25倍,相当于2005年全国总装机容量的4%和水电装机容量的17%,这将大幅度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力地加强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因此,加快发展轻型电动车产业,是我国提高交通运输体系节能降耗和实现能源发展中长期战略的重要基础。
(二)有利于推进城市交通模式的优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交通距离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完全依靠自行车解决交通问题的群体正面临着分流,我国城市交通模式正面临着巨大变革。从分流的方向上看,基于减少能源消耗、加强环境保护和提高交通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以汽油为能源的轿车包括小排量汽车和摩托车不仅不是分流的最佳选择,而且应当属于被控制的范围。在公共交通方面,我国大多数城市地面公交已经成为一种慢速交通,有的甚至比自行车还慢,地铁、城市轻轨等大型快速公交系统,受投资巨大、站点集中、时间难以控制等因素的制约,也不可能完全承担起这一重任。因此,相比较而言,轻型电动车作为一种快捷、方便、无污染、无噪声且价格相对便宜的平民化交通工具,以15~40公里为半径的出行距离,十分适合填补这一空白,有利于促进以地面公交、地铁及城市轻轨等公共交通为主,以“泛自行车交通”为辅(包括自行车和轻型电动车)、多种交通方式相结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交通新模式的形成。
(三)有利于推动我国电动汽车工业的发展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在各国政府和各大汽车公司的推动下,电动汽车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各国和各大汽车公司遇到的一个共同的障碍,那就是“纯电动汽车受一次充电续驶里程短的影响,其应用领域受到限制”。这一点,在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历时四年多时间,于广东“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进行的现场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证明。这其中,技术方面的原因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交通工具升级更替的主线是人的消费习惯对舒适性和速度性稳步提高的要求具有不可逆性。发达国家广大消费者在适应了以石油为能源的快速舒适的汽车消费后,自然而然地会对以电力为能源的汽车提出更高的要求,而现有的科技水平尚不足以为此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同时,已经形成既定利益的利益集团更多的是从经济利益出发,对电动汽车的发展也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于2003年5月就宣布因经济原因停止生产电动汽车。可见,发达国家在现有的市场和技术的基础上,实现由石油汽车向电动汽车的升级困难巨大。
我国的情况正好和发达国家相反,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正面临着从自行车开始,对交通工具进行升级换代,由于其中绝大多数人“从来都没有驾驶过汽车”,任何可作为替代自行车的交通工具都有着现实而庞大的市场,这就决定了我国交通工具的电动化可以实现由自行车→轻型电动车→电动汽车的发展替代,轻型电动车的快速发展,会为电动汽车创造一个庞大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不可能有的市场基础。
此外,在产业和技术基础上,我国轻型电动车的电池技术、电机技术、控制器技术、轻量化车架等核心技术在激烈市场竞争的推动下,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形成了全球最大的体系完整、技术水平领先的产业体系。加快我国轻型电动车的发展,必然会使促使更多的相关高新技术得到更加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从而为我国电动汽车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和技术基础。
(四)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机动车的废铅蓄电池是再生铅的主要原料来源,利用其生产再生铅,能耗和成本仅相当于原生铅的30%和40%,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国内外的市场回收率都接近100%,也是发达国家开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我国再生铅产量较低,据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为18万吨,仅相当于美国的六分之一,其原料的85%来自于废铅蓄电池,而蓄电池行业每年也消耗全国再生铅产量的50%以上。随着我国铅蓄电池的需求量和废弃量大幅上升以及铅矿资源短缺日益严重,从市场和资源两方面为我国再生铅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目前,许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经销商都签订了废电池回收协议,并初步建立了完善的回收网络,通过进一步加强再生铅企业的技术和环保监管,该领域会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范例。
综上所述,轻型电动车以其广泛的市场基础,优越的能源利用效率、良好的环境友好性、高度的产业相关性,必然在我国能源、交通、制造业等领域带来一次深刻的变革。大力促进轻型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完全符合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以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是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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