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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助力车法律边缘跑 车管不上牌交警执法尴尬
来源:大河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11-16 9: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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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目前,河南省郑州、新乡、洛阳、开封等市街头出现了一种另类“电动车”,其介于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中间,市民们用一种形象的称呼来形容它:“喝油”电动车。据了解,目前穿行在我省的这种燃油助力车正呈快速增长势头,仅在郑州市至少有1万辆。这种特殊的车辆,以燃油为动力,速度甚至可与摩托车相媲美。不用上户、不上牌、不交养路费,销售助力车商家的大力宣传,吸引了众多市民。 交警在执法中参照其他标准,查处违章燃油助力车时按机动车处理,然而车主前往车管所上牌时,车管所却答复无法上牌。有市民质疑:车子投放市场前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没有将它们纳入管理范围,既然法律没有规定,交警部门就没有权力按机动车来查处。 现象 燃油助力车受市民欢迎 “修摩托车的人少,来修这种‘喝油’电动车的人挺多。”陈师傅在郑州市嵩山路修摩托车已经5年了,他所说的这种“喝油”电动车外形像电动自行车,但其前进动力源取代了蓄电装置,靠的是“喝”汽油产生动力,推动车子前进。11月9日,陈师傅说,在他的印象中,这类“喝油”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大概在今年春节过后,登陆郑州市场,由于这种燃油助力车动力不太大,很难分辨它和靠电驱动的车辆。陈师傅说,这种燃油助力车每辆售价1000元到3000元不等。 在中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记者观察了1个小时,发现4辆燃油助力车,一辆燃油助力车在过路口时差点撞到快车道上的轿车,司机迅速掉转方向盘,才使得两车没有“接吻”。“这些车每小时能跑四五十公里。”一位交巡警介绍,由于这些车属于助力车系列,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将其纳入治理范围当中,“也许因为这个管理盲区,最近几个月来这类车数量明显增多。” 几位拥有燃油助力车的车主说,郑州市区禁止摩托车上牌,自身财力短期内买不起轿车,而这种燃油助力车,加一次油能跑很远,油箱没油了可继续加,并且在路上行驶时违章,因为没有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处理时,很难当作机动车辆来处理,所以这种燃油助力车很受他们欢迎。他们还说,有很多人表示要买这种燃油助力车。 调查 燃油助力车生产得到有关部门批准 在郑州的黄河路、京广路、城东路等路段,销售电动车渐成气候,正因为这些地方聚集人气,也成了不少在绿城销售燃油助力车厂商最先登陆场所。 11月10日,在京广路一家电动车销售点,向店铺老板咨询燃油助力车的销售。这位温姓老板说,进入6月份以来,他代理了一款外形极像电动摩托车的燃油助力车,“车子外观和电动摩托没两样。”说着,温老板示意店员推出该车。这款燃油助力车车身长约1.5米,记者查看车身一圈,并没有发现有链条、脚踏板等自行车必备要件,汽油燃烧废气从一个隐藏在车底位置的排气管出来,油箱则在车座下面。这款车两只轮胎比较扁窄,与摩托车轮胎相比要细3到5厘米。在车把位置有两处表盘:一个显示最高时速可达60公里,另一个显示车子油箱容量。温老板介绍说,这类车子至今销售一直不错,一辆售价2500元左右,在他提供的车子简介上,明确提到它的排气量为35,低于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排气量在50以上为机动车的行业标准。 温老板从店铺里拿出厂家生产合格证书、委托销售证,“这车子绝不是拼装改造的,人家生产厂家有他们在工商、质检部门核发的证件。”依照这位老板提供的电话,记者随后拨通了厂家的电话。一位质检部门工作人员称,新款车子投放市场之前,他们早已拿到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设计的时速、整车重量等严格按照科学测算出来,“不能说是摩托车,它们和助力车属于一个家族。” 11月12日,在大学路一家加油站了解到,他们每天至少为20余辆燃油助力车加油,一辆造型像摩托的车子,油箱空置时加满90号汽油需要4升左右,据不少车主向他们反映,这种型号车子百公里耗油3升左右,“标识最高时速60公里的车子,油门加到一定程度,能跑40多公里;速度还能提高上去,就是担心车子发飘,出现危险情况”。 据多位维修摩托车的师傅介绍,尽管生产厂家标明摩托型燃油助力车,其排气量为35,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气量达到50即为机动车标准,但在实际维修中他们发现,这些燃油助力车大都仿造木兰50型摩托车发动机,基本上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生产的要求。 从安全角度来说,燃油助力车的车主们反映这些燃油助力车性能并不牢靠,时速最好不要超过30公里。 执法 交警认定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 那么,助力车到底属于非机动车,还是属于机动车呢?又该如何对其进行管理呢?记者采访了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的有关人员。 “目前郑州市街头行驶的多数所谓助力车,并不属于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而是轻便摩托车,应属于机动车的范围。”对此,交巡警部门做了明确的定义。 据交警部门介绍,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GB17284—1998规定,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应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并能实现脚踏和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应具备汽缸工作容积不大于30ml、整车净重不大于40kg、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等条件。其中四项标准只要有一项没有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就不能认定其为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交警部门说,目前,郑州市街道上行驶的助力车,多数并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时速都在40公里以上,超过了该标准最高时速为每小时20公里的规定,这样的车辆上路行驶,对交通将会造成很大的隐患。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 B 7258—2004)》规定,轻便摩托车为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因此,在国家对燃油助力车的“身份”没有明确之前,对于不符合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助力车”,应视为轻便摩托车并按机动车管理,对于无牌无照上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交巡警部门有权按照机动车的管理对违章的燃油助力车进行处罚。 矛盾 燃油助力车无法上牌照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做了明确的定义,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 有做出规定。对于燃油助力车的相关法律,仍是空白。据了解,由于对燃油助力车还没有定性,对于市民 购买的燃油助力车,车管所既不能为其办理机动车牌照,也不能办理非机动车牌照。 呼吁 希望尽快明确这种车辆身份 “如果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就没有权力对其进行处罚。”开物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朱卫平律师在接受说,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燃油助力车的身份,那么交警部门并没有权力对其进行处罚和管理。 他说,根据我国摩托车的安全标准规定,发动机排量为50毫升以上的才属于摩托车,才需要办理牌照。按照现有标准,如果达不到摩托车的标准,便不能将燃油助力车归为机动车管理,不能要求其上牌登记。也就是说,各项指标早已超过“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却又没有达到摩托车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已经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两不像”。 “燃油助力车属性不明确,将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在谈到燃油助力车无属性的现状时,朱卫平说,由于无法定性,燃油助力车没有明确的车道,既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又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无法定性其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从而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第三人责任险等赔偿问题上都将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郑州市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说,近年来,从电动自行车出现后的“真空”,到现在钻了法律法规空子的“燃油助力车”,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其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的落后造成的。 他说,燃油助力车既然允许生产及销售,证明其身份是合法的,但是由于车管部门管理上的配套法律法规没有跟上,造成了目前燃油助力车的尴尬处境。因此,尽快明确燃油助力车的身份,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才是解决目前矛盾的唯一方法。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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