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到底该怎么立法?老百姓的意见至关重要。昨天,湖北省法制办、省交警总队面对面地向广大司机朋友征求对“新交规”的意见,在征求的200多条意见中,“三大焦点”问题尤其引人关注。
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机动车无责赔偿”
、“救助基金范围”、“电动自行车管理”等问题上。有意见认为,“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除法定事由外,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规定,应该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赔偿责任进行细化。还有人提议,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应购买保险,发生事故时受害人可及时获得赔偿。同时,电动自行车也应该像机动车一样,对行驶速度、事故责任等问题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在现场,一位出租车司机代表公司的同行们一口气对“新交规”提了25条意见,在此之前,这些热心的“立法参与者”们就在网上通过邮件等方式共提出修改意见100多条。
司机代表:"通过这个法规的制定,可以增强我们在以后的行车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行车。"
湖北省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 雷体华:"之所以要这样做,是为了在立法的过程当中,体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对于司机们的这些意见,省法制办,省交警总队将在仔细研究后对可行的意见进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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