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使用不当还是产品有缺陷?哪些指标“不及格”可名正言顺退货?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特地与生产、销售和修理方“约法三章”,经过专家3次讨论修改,制定《燃气助力车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明确“三包”责任和允许退货的技术指标,在25日举行的听证会上,来自消费者、企业、商家的三方代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燃气助力车“发病”时间不同,消费者退货或更换将有章可循,这也是以前“标准”不明引起厂家和顾客争论的焦点。此次《解决办法》明确要求,燃气助力车售出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并且行驶里程未超过200公里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和修理。若选择换货,销售者应当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若选择修理,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修理。燃气助力车售出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并且行驶里程未超过400公里时,消费者可选择修理或换货,销售者应免费为消费者修理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燃气助力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性能故障,经二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也可选择调换或退货。在这种条件下选择退货,可计算折旧费,折旧费计算从开具发票之日次日到退货之日止,其中应扣除修理的时间。当然,所有“紧箍咒”并非仅针对厂家和商家,消费者也要当心,“三包”有效期内如出现下属情况,不实行“三包”但可收费修理:如未带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故障或损害、车辆由厂家非授权修理者拆装造成损坏、出售后外观损坏等。
此外,针对燃气助力车全身“骨架”和48个零部件,《办法》还制定了不同的“三包”期限,大部分“三包”期限在1年或1万公里内,整车“三包”期限在半年或6000公里内,但火花塞、蓄电池、各类灯泡等8种零配件无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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