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百余名电动车主集聚罗湖公安分局大门口,要求退还被查扣的电动车。分局大门因此被堵近两个小时。分局一相关领导答应今天退还被查扣电动车,但要求退还的电动车不能再上路,电动车主才渐渐散去。
◆ 事发现场:车主讨要被扣电动车
24日上午10时左右,罗湖公安分局大门口出现了百余名电动车主,这些车主要求分局归还被查扣的电动车。车主们称,他们的电动车都是近日被罗湖交警、巡警、辖区民警查扣的。
据附近的杂货店店主介绍,电动车主聚集在公安分局门口讨说法,导致分局大门出现了大堵塞。由于车主情绪有些激动,分局出动近40名民警、巡防员将分局的大门拦住,防止发生意外事件。罗湖分局数名领导也出面劝导车主回去,但无果。
“分局一位领导后来接受了车主们的要求,答应归还电动车。”跟随车主到分局的一电动车行法律顾问说,分局大门被堵近两个小时后,分局的一位领导出面称,车主第二天可拿相关材料到罗湖巡警大队领取被扣的电动车,但以后电动车不允许再上路,车主们才解散回家。
其实查车行动在前几天就开始了,当时深圳市内随处可看到查车点,一些电动车不时被民警拦下。“这只是暂扣,并不是没收。”在黄贝岭商城对面路口查车的黄警官说,目前对电动车只是暂扣,“但对于到底怎么处理,我们也不知道,目前,具体的处理办法还未出来”。
◆ 车主质疑:电动车能卖为何不能上路?
交警部门的此次查扣行动,无形中给电动车“有车一族”扔下一颗炸弹。电动车主对执法部门此举表达了不满。
“既然电动车可以在市面上自由买卖,就应该允许它正当上路,给它一个名分。”车主刘女士称,电动车销售都有合法手续,“工商部门允许卖电动车,但交警部门又不让电动车上路,这显得自相矛盾”。
刚取回被扣电动车的朱先生说,电动车被查扣的主要凭据是车子没有牌照,“但不是我们不想办牌照,而是交警部门不给办,给车主设置了障碍,查扣也就显得理由充分。”另外,一些电动车是因未按照规定行走非机动车道也被查扣,“绝大多数车主行车都走非机动车道,但市内有不少地段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有时走机动车道也是没有办法”。
一些车主称,他们到执法部门领取被扣的电动车时,执法人员都会让他们交出处罚单,“他们不想让我们留下任何证据,致使车主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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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观点:扣电动车缺乏法律依据
“执法部门出台的规定只是内部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广东衡丰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说,对于目前深圳车流量较大的交通现状,政府部门立法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但对于电动车的管理暂未进行立法,目前执法部门扣车是比照摩托车来处理,其依据是《道路安全法》、《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市交警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的通知》,但其中都未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说明电动车不能上路,“执法部门查扣电动车的行为并未有明确的立法和相应的规章来支持”。
◆ 交警说法:禁电动车比照禁摩规定
据了解,深圳禁止电动车上路由来已久,但警方并未专门对此进行整治。但从11月11日起,深圳交警、巡警、辖区民警开始连续专项整治,重点就是非法电动车,两天内就查扣552辆电动车。
对于背后的原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说,电动车已经成为摩托车的替代品,在深圳街头泛滥,“如果还不动手,电动车将会成为新的交通隐患。”
据市交警局交通处负责人王警官介绍,按照国家的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应为时速不超过20公里,车身重量不超过40公斤,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并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因此,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便也以电力驱动,仍被视为机动车,划入摩托车的范围进行管理。
电动车不能上路则有两方面的客观原因:一是目前深圳特区内大部分区域和路段已禁止摩托车行驶,最快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自然也不可避免地进入禁行之列。此外,为了禁摩,深圳早在1995年就停止给摩托车上牌。在此情况下,驾驶无牌的电动车上路,本身就违反了交通法,交警部门必须依法对其进行查处。(陈学斌 朱倩 李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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