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针对福州电动车充电收费的问题,引起市民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省物价局接到福州市物价局的汇报后,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民们的建议都将作为探讨的议题。为此不少市民仍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是,福州现有电动车都是临时牌照,而且全省也只有福州与泉州两市的电动车才有合法手续,福州2007年6月起就禁止电动车上路。如果电动车充电收费规定出台,3年后又要废止。因此电动车充电收费还是市场化较为合理。
另外一种针锋相对的看法是,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全凭市场调节,那就意味着福州电动车充电收费还要再乱3年。福州陆庄花园3座的陈女士认为,电动车寄存与充电都无法选择物业,没有相关规定肯定会有人乱收费。
近日,带着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市民的建议都将作为他们下一步制订相关方案时的议题来探讨。(张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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