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中记者得知,无论市民还是物业管理部门,都迫切希望物价部门能对电动车充电收费做出统一规定。但面对这类新型服务项目,福州市物价局真是左右为难。2月16日,市物价局已向省物价局请示解决方案。
◆ 物业管理协会:希望出台相关规定
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陈会长告诉记者,电动车充电费是否该收,以什么标准来收,确实是个新问题。电动车充电如今已成为一个大众化的服务项目,各物业公司希望物委立法的呼声很高。陈会长表示,既然各物业公司都有需求,物业管理协会也将代表物业,希望福州市物价局制定出电动车充电收费的规定。
◆ 市物价局:已向上级请示解决方案
2月17日上午,市物价局服务处周处长告诉记者,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没有适用于电动车充电收费的。2003年4月29日福建省政府发布的《福建省定价目录》通知中,没有对电动车充电收费做出授权规定,也没有说明遇到新情况市物价局可灵活处理。福州市物价部门无权对电动车充电收费做出定价规定。
周处长还说,现在电动车充电确实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问题,不立法的话,市民要求立法的呼声很高;如果立法,又没有依据。为解决这一问题,昨日上午,福州市物价局已向省物价局主管部门汇报了情况,并请示解决方案。(张秀冰)
|
|